为加大宿舍管理工作力度,给住宿学生提供一个舒适、安静、清洁、安全的住宿环境,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害而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本校各宿舍区。
二、住宿人员必须遵守的纪律:
1.按要求办理住宿及退宿手续。
2.负责进行本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积极创造舒适环境。
3.不向室外乱抛瓜果、纸屑级杂物,做到垃圾进入废物箱。
4.保持卫生、盥洗设施的完好和区域清洁。
5.遵守作息时间,不妨碍他人休息。
6.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有事委托宿管员办理。
7.保持宿舍内的安静、整洁,不喧哗、不闹事、不涂划、不抽烟、不酗酒、不赌博、不翻墙、门、窗外出,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背学校规章制度,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的活动。
8.不私自乱拉电源线及电线拖板,不违规用电。
9.贵重物品不进入寝室,否则,自负遗失后果。室内无人时应及时关闭门、窗,不忘上锁。
10.除生活用品及学习资料、用具外,严禁携带危及住宿人员安全及有可能损公共财产的物品进入宿舍。
11.不得变动室内家具、床铺原有位置。
12.不得违背学校规定,私自交换宿舍和床位。
13.听从宿管员教育,对不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宿舍大门关闭后超时入宿者应如实填写姓名、班级入宿时间。
14.到宿舍来探望的外来人员必须到宿管员处按要求进行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但不得留宿。
15.爱护公物,不损坏宿舍内的配置;经后勤部门检验确定系人为损坏的要进行赔偿。
16.服从学校对住宿人员的其他要求。
17.携带物品离校的,凭宿管员出具的“出门证”由门卫查验后放行。
对违纪者按违纪情节,影响大小视情节给予说服、教育、帮助直至取消住宿资格。(必要时给予应有处分)
三、对宿舍配置核对及维修工作的规定:
1.后勤部门按宿舍房号逐一对每个宿舍内的家具配置及电器设备进行检查、统计、汇总并填写《宿舍内配置、设备核对表》。(表格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管理辅导员)
2.各班级辅导员必须协助后勤部门共同实行对宿舍配置的检查工作。即由后勤部门以《宿舍内配置、设备核对表》为依据,会同分管宿舍的辅导员进行交底、核对。经确认,双方签署姓名、日期,辅导员为所带班责任人。每月底双方到相应的宿舍进行检查、核对。
3.经检查、核对发现有人为损坏的,辅导员必须及时进行查实,并将查实情况反馈至后勤部门,由后勤部门开列“赔账单”,由造成损坏者予以赔偿。(“赔偿单”一式二份,一份送辅导员,一份送财务,财务收到赔偿款后开具“收据”)
4.宿舍配置,设备有损坏或赔偿,由该宿舍住宿人员到宿管员处填写“维修单”。维修部门接到“维修单”后应及时派人员进行维修。如无法及时修理或因损坏严重影响修理的(或一时无法排除故障)均应将情况反馈给后勤部门,及时寻求处理方法。
四、辅导员、宿管员的工作要求:
1.辅导员、宿管员要各负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合作。
2.辅导员、宿管员都不得擅自同意住宿人员的调房要求。住宿人员的宿舍安排由后勤部门负责人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核准后通知辅导员落实,宿管员进行调换钥匙等工作。
3.辅导员、宿管员平时均应对宿舍情况予以关注。辅导员每天进行查房时,必须同时检查宿舍内的配置,设备,使用状态,以便及时发现情况。
4.对宿舍人员出现的违规行为,辅导员及宿管员均应及时劝阻、教育。一旦出现突发事件时,辅导员及宿管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同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共同及时予以处置。
五、本办法自2010年3月22日开始实行。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