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编辑:钱佳乐 发布时间:2016-10-30 22:21:48 浏览次数:2015

    一、引言

为防止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院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在对原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政治性事件、刑事案件、公共卫生事件、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人为破坏、自然灾害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1.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保卫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长:陈  彭(董事长)

副组长:黄菊良(校长兼书记)    敏(常务副校长)

陈立东(副校长)

  员:张胜利  朱大礼  马新海   王静波       邵申杰    

        陈敏丽  金兴弟  陈国兴   蔡富豪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①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②有关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实施救援或求救工作;

③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至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④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⑤对本院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据“生命第一”原则,决定是否启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院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判,列入整个活动计划;一旦发生事故,应主动纳入学校应急预案处理程序,采取相应措施。

4.状态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院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按预案

要求,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督察和指导。

5.院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绝对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二) 监测与报告

1.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院突发事件的责任,学院安全保卫,总值班、夜间值班人员等更有监测学院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即向学院领导汇报。

2.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院汇报,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3.严格执行学院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接报部门(人员)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及时向学院领导或社会、政府各救治机构求助,并按领导指示,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4.突发事件向外发布。对外发布信息,需经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再行发布。

任何部门及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 应急调查与救治

1.突发事件发生后,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院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并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应急措施。

5.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二、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群体性突发事件(含涉及师生们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课、罢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及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活动)的应急预案,其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分散群体,减小社会影响。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市教委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学工部负责人、即时指派班主任、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劝阻。

3.后勤保卫处保卫科负责指派保安人员维持秩序,加强校园巡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防止内外窜联和跨校性活动,坚决阻断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混入学校,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4.党总支、团委动员发动各级骨干人员,深入师生,深入现场,采取措施,化解矛盾,使师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使事件尽快平息。

5.后勤保卫处负责指派后勤人员,对大小字报及传单等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

6.校园网管理部门对校园网实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有害信息,在做好备份后立即删除,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

7.应急领导小组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害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控制和监视。

 

三、突发治安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应急程序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防止犯罪分子行凶。

1.后勤保卫处保卫科负责对外来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如有强行闯入行为,门卫应力加阻止,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斗殴、抢劫、抢劫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立即向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后勤保卫处保卫科负责指派保卫人员及发动现场人员,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看管保护在场师生的安全,门卫应即刻关闭校门同时报警110

3.学工部负责人、团委负责人,协助保卫人员疏散师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4.院保健站医师,负责对受伤师生的应急救护并负责转送川沙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后勤保卫处综合管理科负责人负责调度车辆,用于抢救。

5.后勤保卫处保卫科负责人要落实、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

6.案发事件领导小组,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后工作。

 

四、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应急程序要点是: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1.师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本人或现场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或保健站报告,保健站接报后向后勤保卫处负责人及院领导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后勤保卫处负责人立即下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会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并责成食堂负责人收回已售出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会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量、工具、设备以备调查所用。

3.后勤保卫处保卫科负责人指派人员立即在伙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保护现场以便开展调查。

4.院保健站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师生进行医治,对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师生即送川沙人民医院救治。

5.后勤保卫处派定人员负责调配车辆用于急救。

6.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立即上报上级及卫生局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保健站在6小时内写出书面情况诊断交区卫生防疫站。

7.党总支、团委会同学工部、系及时委派教师去医院探视、慰问中毒师生,并及时与其家属联系。

8.伙房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学校伙房工作人员在食堂负责人组织下应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由后勤保卫处保卫科立即报警处理。

9.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师生食物中毒后,院保健站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和要求,配合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五、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应急程序要点是:确保人员安全,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故损失。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院值班人员或院领导报告,值班

人员或院领导及时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视火情向消防大队119报警求助。

2.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立即停止教育活动,任课教师配合教务处和学工部组织师生迅速撤离火灾现场、疏散人员。

3.宿舍楼发生火灾,宿管人员报告后勤保卫车同时,迅即组织住宿人员撤离,后勤保卫处、学工部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并指挥人员撤离或疏散。

4.发生在其他场所的火灾,由该场所管理人员或负责人组织人员撤离和疏散。

5.后勤保卫处负责指派保卫安全消防人员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并搜寻滞留现场人员,同时在事故现场和周围组织人员设置警戒线。火灾扑灭后,根据现场总指挥命令,解除警戒。

6.团委负责使用广播指导师生疏散。

7.学工部负责人负责组织辅导员维持疏散秩序,并阻止学生救灾灭火行动,在安全地带集合并清点人数。

8.后勤保卫处指派人员及时切断与火区有关的各楼层电源,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同时负责调度车辆用于抢救工作。

9.院保健站负责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重伤员转入川沙人民医院救治。

10.事故发生后,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原因调查。

11.一般火情(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靠学院自己力量可以扑灭)院安全保卫部门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由后勤保卫处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灭火经过、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予以书面形式报院应急事故处理小组。

火势较大或重点部位,靠学院自己力量难以扑灭的,即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待火灾消除后,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应急程序要点是:早隔离、少污染、早治疗

1.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有关部门应马上报告院保健站,并迅速如实报告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学院即报告市教委与市疾控中心,并启动应急预案。

2.院保健站负责联系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对办公室、教室及全校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对涉感染人员场所进行封闭隔离。任何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隔离区。

3.后勤保卫处保卫科负责指派保卫人员,严把校门关,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必须来访客人一律详细登记个人信息,但进校后不得进入隔离区。

4.各部门负责指派人员审核本部门人员,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康复检查后才能来校复学或工作。

5.教务、学工部门不安排去动物园,家禽养殖等场地实训实习参观,疾病流行期间,一般不组织大型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七、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应急程序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1.当自然灾害来临的整个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加强校园内巡视,发现险情预兆,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决定后启用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迅速到位,进入临战状态。

   2.后勤保卫处指派人员切断电源。

   3.学工部及各部门组织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

   4.后勤保卫处即刻指派人员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检查关闭全校各处门窗,在条件许可情况下,配合有关部门搬迁贵重设备物品,调度抢救车辆。

   5.院保健站对受伤者进行救治,重伤者转入川沙人民医院救治。

   6.重要资料由各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搬迁或保存。

   7.后勤保卫处保卫科指派保卫人员设置警戒线。

   8.灾害过后,各部门将人员及财产受损情况,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学校汇总情况后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八、失窃密案件、事件应急预案

学院对上发的重要文件、资料,对学院的档案资料、财务凭证,有保密要求的,要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泄密事件,即启动应急程序。

本程序的要点是:防止事态发展,妥善保管资料。

1.对上级所发的有保密要求的资料,校党政办主任指派专人进行整理、保管、传阅,借阅应有记录。

2.对学校的财务凭证,财务室应认真进行整理、保管,对有资质查阅该资料的人员,有调阅的义务,同时应作好调阅时间、地点、内容、调阅人员的记录。

3.对学院的档案资料。院办应指派专人进行整理、保管,对有资质查阅该资料的人员,有调阅的义务,同时应作好调阅时间、地点、内容、调阅人员的记录。如需拍照、复印,按照保密工作要求进行。

4.一旦发现失窃密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后勤保卫处长指派专人对失窃密事件的资料、场所,设立警戒线并派专人负责,没有解除命令不能缺人、缺岗。

6.校党政办主任指派专人向上级机关汇报失窃密事件。

7.后勤保卫处长对出现的失窃密事件部门的管理人员,就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等进行询问,但不能涉及到所泄密内容。

8.后勤保卫处长指派专人把有保密要求的资料,封存后移入安全的房间内。

9.失窃密事件未调查清楚前,相关涉密资料的管理人员不能离开学校,随时准备接受询问。

10.事件调查清楚后,校党政办负责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