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安全、合理、有效、低耗使用校车,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院所属车的日常出车都一律由后资保处管理和调派。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车前应认真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三、各科室因公需要用车应提前提出用车计划,由后资保处根据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能合办的事不出二次车,以节约费用,提高汽车的使用效率。
四、本院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均须分管院长批准。
为确保车辆安全,正常情况下的晚上和双休日、节假日汽车应停放在学院内。有三种情况除外:
1、出车回来很晚;
2、第二天一早要出车;
3、预约好双休日用车的。
六、汽车的日常维修,特别是大修应由驾驶员列出维修项目及预算估价,报送后资保处审核(重大维修必须经市场调研),然后报主管院长批准。维修费用结算由财务室操作。紧急修理或需要更换小额零配件的,驾驶员可及时处置,但事后应向后资保处汇报。
七、驾驶员应负责做好车内配套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如要更换,应及时向后资保处汇报,批准后才能办理。
八、后资保处负责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办理保险事宜,督促驾驶员做好验车、修理、节油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