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_自主招生(审定)

编辑:钱佳乐 发布时间:2023-01-15 08:15:42 浏览次数:2047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3928号
三、招生层次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有限公司。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 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
关务与外贸服务 2 2 8 2
现代物流管理 2 8 2
集装箱运输管理(集装箱多式联运实务方向) 3
电子商务 3 2 18 2 2
跨境电子商务 2 10 1
大数据与会计 2 2 6 2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2 8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2 8 2
新能源汽车技术 5
工业机器人技术 2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6 2
应用英语(国际导游方向) 2 4
应用韩语(国际导游方向) 2 4
艺术设计(广告视觉传达方向) 1 5
艺术设计(数字传播艺术) 1 5
艺术设计(室内软装饰设计方向) 1 5
合计(150)名 20 8 105 15 2
备注:1.无男女比例限制。
2.术类专业与一般专业不得兼报。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韩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韩语和英语;其他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3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考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起。详见考生准考证。
考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3928号(唐念路)。具体考场详见考生准考证。
考试科目:
考试对象 专业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一般专业 职业适应性测试 8:30-10:10
艺术类专业 色彩 10:30-12:00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一般专业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艺术类专业 色彩 10:30-12:00
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一般专业 入学测试 8:30-10:00
素质技能测试 10:30-11:30 
(一)、2023年依法自主招生“免笔试,面试入学”须知:
1.凡报考我校且符合下表所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志愿填报后4日内递交证书材料(“优先录取”申请表、图片形式)审核,递交材料前登录学校官网http://www.shmy.edu.cn,点击招生网→招生动态→自主招生版块”版块下载“优先录取”申请表填写,通过邮件形式将(“优先录取”申请表、材料图片)上传至zhaosheng@shmy.edu.cn,逾期不予办理;
2.审核通过者发放“免笔试,面试入学”面试通知单,并于2023年3月18日凭面试通知单到唐陆路3928号(唐念路)教学楼按规定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同时参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评定,给予考生相应的得分,面试总分为32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满分赋20分。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则由本人提供相关的信息材料,作为面试时的素质评价参考依据。详见我校2023年专科依法自主招生测试实施方案)。
3.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学校网站(http://www.shmy.edu.cn招生网→招生动态→自主招生)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4月17日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4.面试材料审核不通过或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可参加2023年3月25日上午8:30开始的全市统一的相关测试、校考或职业技能测试的笔试;
5.各专业面试录取人数不超过其公布计划数的50%。
(二)、符合下表中一项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免笔试,面试入学”考试
项目名称 报考专业 颁证机构
“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不限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不限 国家教育部
雅思(IELTS )总分4.5及以上 不限 剑桥大学外语考试部
托福(TOEFL)总分40分及以上 美国教育考试中心
获过市级英语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上海市英语口译基础能力证书、剑桥商务英语初级(BEC Preliminary)证书等其它相关证书 应用英语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委员会等
中职校韩语专业课成绩合格或C级及以上 应用韩语 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助理物流师 关务与外贸服务 教育部、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
国际商务单证员 现代物流管理
外贸跟单员 集装箱运输管理(集装箱多式联运实务方向)
国际货代员、外销员
会计电算化证书 大数据与会计 上海市财政局
珠算四级及以上证书 上海市财政局
会计专业课成绩合格且会计基础合格或C级及以上 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程序设计员(高级)、广告设计师四级及以上、日语能力认定N3及以上、电子商务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初级及以上者 不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酒店管理、空乘或烹饪专业课之一成绩单(专业课成绩合格或C级及以上)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各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不限 --
多媒体制作员(中级)、网页设计师(中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四级及以上、广告设计师四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艺术类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需专业课合格或D级及以上) 艺术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广告视觉传达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室内软装设计方向、
数字传播艺术方向)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七门成绩合格 不限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学业水平等级测试取得C级以上者 不限 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上海市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 不限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者 不限 学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盖章荣誉证书及奖状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体操、健美或健美操项目团体或个人区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不限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中学生体育协会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在区级及以上运动会锦标赛中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健美项目个人前八名或集体三等奖及以上者 不限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中学生体育协会
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六级及最高级以上证书者、美术考级五级及以上证书者或上海市、区级中学生绘画、设计、摄影优胜奖及以上获得者 不限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联、全国各类艺术院校、中国文联各协会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市选拔赛入围资格 不限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上海市奖学金三等及以上 不限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不限 --
高中(中职)阶段负责或参与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获得公开交流或奖励的考生区级及以上 不限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发明创造国家专利的 不限 --
高中(中职)阶段参加青少年科学研究院组织的研究项目并取得优秀小研究员称号区级及以上 不限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学科竞赛(作文竞赛)奖项三等及以上 不限 --
高中(中职)阶段参加科技活动获奖区级及以上 不限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各类比赛奖项者(含团体奖项)区级及以上 不限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行业(协会/学会/职教集团)颁发的比赛奖项者(含团队奖项)三等及以上 不限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创业能力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不限 --
国家级运动员三级及以上 不限 --
高中(中职)阶段参加国防、民防相关项目获奖者区级及以上 不限 --
高中(中职)阶段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获得表彰区级及以上 不限 --
“未来杯”上海市高中(中职)阶段学生微电影大赛获奖者 艺术类专业
上海市艺术单项获奖者或具备艺术类等级考试证书者 艺术类专业
未列入上述范围的其他证书,考生可自行提交证明材料,由我校进行综合评审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计分方法: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每门科目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总分值700分。
(2)一般专业参加统一命题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其测试办法: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总分值300分。
(3)艺术类专业校考为色彩,分值300分。
2.录取依据: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的折算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校考成绩直接合成。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一般专业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模块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校考成绩、7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总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计分方法: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学校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之前)“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职业技能测试:一般专业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艺术类专业为色彩,满分为100分。
2.录取依据: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或校考成绩直接合成。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一般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英语、语文、数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折算成绩排序(A折50分,B折40分,C折30分,D折20分,E折10分,无等级考成绩视为0分),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如合成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校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英语、语文、数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折算成绩排序(A折50分,B折40分,C折30分,D折20分,E折10分,无等级考成绩视为0分),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计分方法: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录取依据: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四)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五)所有类别一般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缺考者不予录取。
(六)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将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关务与外贸服务、现代物流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应用英语(国际导游方向)、应用韩语(国际导游方向)、艺术设计专业18000元/生/年
收费依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2500元/生/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费:14元/人
考试费:一般专业校测科目26元/科,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50元/科。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院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79122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my.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shmy.edu.cn
咨询电话:021-68796666、58966900(传真)
十七、其他须知 (一)发放准考证
   报考我校笔试和面试未通过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15:00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浦东新区唐陆路3928号)教学楼111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档案管理
新生纸质档案正式开学时由考生提供。
(三)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四)本章程由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