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编辑:钱佳乐 发布时间:2022-12-30 14:11:27 浏览次数:2037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一、总   则
    (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和科学评价,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趋向规范,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导向作用,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四有”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有关规定,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记分相结合,对学生在校的表现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得出学生在校德、智、体综合成绩。
(三)综合测评的成绩,作为学生评定奖学金、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时的主要依据。
(四)综合测评成绩 = 德育成绩(占总成绩30%)+ 智育成绩(占总成绩60%)+体育成绩(占总成绩10%),总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五)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记入学年综合评定,载入个人档案。
 
二、德育素质评分标准
    德育素质分(满分100分)= 基础分(70分) + 奖惩分(30分)
(一)基础分70分,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热爱祖国,自觉维护祖国利益,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的活动。拥护改革开放,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奖惩分标准见表一、表二(奖励分不超过30分,惩罚分不超过70分 )
 
 
 
 
 
 
 
 
 
 
 
 
 
 
项目
奖励要求
加分
思 想 品 德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参加党课学习,表现优良
2
2.助人为乐,做好人好事,在学习、生活方面主动帮助同学表现优良者
1-5
3.义务献血者,每次加分
10
4.见义勇为
5
5.积极为院、班级工作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次加1分(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1-3
6.自觉遵守院各项规章制度,上课、早操、早晚自习课以及政治学习、班会、组织生活等集体活动全勤者(无迟到、早退、旷课)
5
7.对违纪违法现象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表现优良,每次加1分(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1-5
社   会   工   作
8.参加校、班级组织的各种社会活动者,每次加1分(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1-5
9.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1-3
10.向校内外刊物、广播站投稿被录用,每篇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1-5
11.学生干部根据实绩大小加分
见表六
12.非学生干部承担了社会工作任务的(如志愿者活动),酌情加分
1—3
 劳 动 态 度
13.在寝室文明卫生检查中,获得优秀的每次每人加1分(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表七
14.参加其他公益劳动,表现优良者,每次加分1分最高不超过3分
1-3
其他
15.上学年获荣誉称号或受到表彰加分
见表八
 表一:奖励分标准
 表二:惩罚分标准
项目
惩罚理由
扣分
违反
纪律
1.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相应处分的(包括口头警告),扣分
见表十
社会
工作
2.凡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不负责,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1—4
3.学生干部发现各种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报告者,每人每次扣分
1—4
4.不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者
2
组织
纪律
5.上课、政治学习、组织生活、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 旷课、无故缺席每节课扣2分
不封顶
劳动
态度
6.寝室卫生检查不及格者,该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
 教室卫生检查不及格者,打扫清洁者每人每次扣
1
1
7.不参加劳动、值日卫生、寝室大扫除者,每人每次扣分
1—3
8.其他劳动、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受批评者, 该班组每人扣
1
三、智育成绩评分标准
智育成绩(总分100分)= 上一学年两学期各门课程总评的平均成绩 + 奖惩分
   (一)在记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各科成绩以百分制记分,以学期总评成绩为准;
    2.四、五级记分制,按下列方法折算百分制:
      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
    3.经批准免修的课程按 60 分计。
    4.凡补考者,补考成绩按合格与不合格记载。
   (二)智育素质奖励分标准见表三
 表三:
奖励要求
加分
1.论文、专利、参加科技及知识竞赛等
见表四
2.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统考,当学期加分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统考,当学期加分
 通过上海市高校计算机一级统考,当学期加分
 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当学期加分
获得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初级)当学期加分
获得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中级)当学期加分
获得相关专业技能证书(高级)当学期加分
5
8
3
2
3
4
5
3.专业必修课成绩列全班第一名者加分
                      第二名者加分
                      第三名者加分
3
2
1
4.其作品在在电台、电视台播出或在展览中展出酌情加分
1—3
  表四:
等级
条件
分值
一类
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1. 国家级科研成果及专利、发明奖
15
二类
国家级竞赛三等奖以上,省、市级竞赛一等奖
1. 省、市级科研成果或科技进步奖
10
三类
1. 获省、市级其他各等奖
2. 论文在一般刊物上发表
3. 获校级竞赛一等奖
4. 设计、实习和论文有独创成果并经学院任可
8
四类
1. 获校级竞赛三等奖以上
2. 系级竞赛二等奖以上
5
五类
校级及系级竞赛其他各等奖
2
(三)基础分加奖励分不超过100分
四、体育素质评分标准
体育素质分(满分100分)= 基础分 + 奖惩分
   (一)基础分评分标准
1.学生有体育课保蕴逵纬杉ㄎ�
2.无体育课时,基础分70分,要求: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体活动,能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中的组织后勤工作,身体素质良好。达不到此要求者酌情扣分。
   (二)奖惩分标准
 表五:
奖励要求
加分
惩罚理由
扣分
1.参加校、班级文体代表队
3
1.缺席每次扣分
1
2.参加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及获奖者及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每项加分 (非主力队员减半)
见表十一
2.凡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分
1—3分
3.参加文娱演出、竞赛加分
见表十二
3.校文体代表队员无故不参加训练者,每次扣分
1
4.一学期早操全勤者
10
 4.校文体代表队成员中途无故退出者
5
5.非学生干部为文体活动、比赛做好后勤工作者,每次加分
1-2
5.一学期请病假20学时,扣分
超过20学时, 每增加4学时扣分(先天性疾病除外)
5
1
 (三)基础分加奖励分不超过100分
 表六:学生干部任职一学期以上
加分标准     工作实绩
职别
 
优秀
良好
较好
较差
院团委委员院学生会委员系团总支副书记系学生会主席班长支部书记
8
4
1
0
系团总支委员、系学生会委员、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班委、团支委委员、校报、广播站编辑、播音员、记者
6
3
1
0
小组长、寝室长、课代表
4
2
1
0
 表七:寝室卫生检查评比
类别
成员
加分
学年获院级文明寝室称号
室长
5
其他成员
4
 获阶段优秀寝室称号
室长
1
其他成员
0.5
 表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等级
市级以上
校级
系级
加分
10
6
4
 表九:单项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等级
市级以上
校级
加分
8
5
 表十:受批评或处分评分标准
批评或处分等级
过失提醒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扣分
5
15
20
25
30
 表十一:参加体育竞赛的加分标准
 
破纪录另加
未获奖
市级以上
10
15
10
5
院级
5
12
8
6
4
班级
3
6
4
3
2
 表十二:文娱演出、竞赛加分标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奖
未获奖
市级以上
15
10
8
6
5
院级
10
7
5
4
3
班级
5
4
3
2
1
注:文娱活动含唱歌、舞蹈、戏剧、演讲等。
五 组织领导和实施方法
    (一)各班要加强对综合测评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它当作推动学风、校风的大事来抓。各班要成立由辅导员主持,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由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评分工作。
    (二)为了搞好测评原始材料的搜集、整理,各班应建立健全学生平时表现的考核、管理制度,由辅导员、学生干部搜集纪录学生平时表现的原始材料。
    (三)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的第一个月内对上一学期测评,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取两学期测评成绩的平均值。每次测评开始时,要在全体学生中进行一次动员,讲明测评意义、评价方法等,切实让每个学生端正测评态度,教育学生正确评价自己和评价别人,实事求是,使测评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学生实际情况。
    (四)测评工作程序
    1.个人总结:学生对本人表现写出一份书面总结,基本内容包括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心得体会、努力方向及加减分事由。
    评分:由各班成立的测评小组根据学生平时表现记载,依据本条例进行评分,并填写《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2.审核:各系、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会审各班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并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测评结果进行调整。             
   3.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数 = 第一学期素质测评总分+第二学期素质测评总分/2。
六 附       则
(一) 本条例各考核条文中未包括的其他情况可参照条例中相近条款执行。
(二) 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